孫生涉性侵猥褻案:未成年與累犯加重,最高可判 15 年
- 律師好鄰居

- 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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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生涉性侵猥褻案:未成年與累犯加重,最高可判 15 年 —法律解析與社會啟示
一、案件概述
根據媒體報導,知名網紅孫生因涉嫌多起性侵與猥褻事件遭臺北地檢署起訴。起訴書指出,他以「剪髮」「看練舞」「拍片」等理由約出多名女性,其中包括一名 未成年少女,並對其進行強制性交;另有兩名成年女子遭其強制猥褻。檢方認為孫生「陷溺於性癮、犯後不見悔意」,且涉及 累犯 情節,依法應加重量刑,並聲請法院判處 最重可達十五年有期徒刑。
這起案件不僅是娛樂新聞,更凸顯出刑法對於「未成年被害人」與「累犯」的高度保護與嚴懲機制。
二、相關法律規範
強制性交罪(刑法第221條)
強制對他人為性交者,處 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若對象為未滿 16 歲之未成年人,依《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或刑法相關規定,屬於情節重大,可加重處罰。
強制猥褻罪(刑法第224條)
對非出於自願者為猥褻行為,處 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
累犯加重(刑法第47條)
若行為人五年內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得加重其刑至 二分之一。
合併加重結果
本案涉及未成年被害人 + 累犯,檢方據此主張刑度可上修,最高達 15 年。這也是檢方聲請的求刑理由。
三、實務量刑考量
法院在量刑時,會同時評估以下因素:
不利因素
被害人為未成年人,身心受創嚴重。
被告涉及多名被害人,屬多次反覆犯行。
犯後無悔意,甚至錄製影像供人觀覽。
有利因素(若存在)
是否認罪並道歉。
是否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並提供賠償。
是否接受心理治療、戒癮治療,展現改善誠意。
多罪併罰
若法院認定多項罪名成立,會採「最重刑 + 部分加算」方式計算,不會單純相加。
因此,即使理論上各罪相加遠超 15 年,法院合併執行時,最終刑度仍可能集中於 10 至 15 年間。
四、判例與司法趨勢
臺灣法院近年對性侵害案件的裁判趨勢,呈現以下特徵:
未成年受害者案件,量刑普遍偏重。例如有教師、補習班導師性侵學生的案例,常見判處 8 至 12 年。
累犯與慣犯:若行為人過去有類似紀錄或展現「再犯危險性」,法院通常不會給予緩刑,而是直接判處實刑。
態度惡劣與錄影散布:若行為人不僅侵害,還將影像外傳,法院常視為特別嚴重的加重情節。
因此,檢方提出「15 年重刑」並非單純口號,而是基於刑法與判例趨勢,確實具備合理依據。
五、律師好鄰居觀點
對被害人
勇敢報案與驗傷,保存證據,是保護自身的第一步。
刑事部分應透過檢察官聲請保護令;民事部分則可請求精神慰撫金與賠償。
同時,也要善用心理輔導與被害人保護協會資源,避免二度傷害。
對被告或被控者
一旦涉及未成年受害人與累犯,加重幅度極高,辯護空間有限。
被告若希望爭取減刑,應在審理中展現誠懇悔意、提供賠償,並有具體改過行為。
若仍否認一切而無證據支撐,極可能面臨最嚴重的量刑。
六、結語
孫生案件提醒社會:性侵害犯罪一旦涉及 未成年被害人 與 累犯因素,刑度將大幅提升,最高可達 15 年。法律的嚴厲,不僅是對加害人的警惕,更是對被害人的保護。
性自主權應受到絕對尊重,任何侵犯都將付出沉重代價。民眾若遭遇類似事件,應即刻蒐證、報案,並透過律師協助爭取權益;而被告若涉案,亦應妥善運用法律程序,避免因輕忽而承擔最嚴重的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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