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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隨機殺人!」派出所前隨機持刀砍人致3人受傷1人大量出血送醫
新聞影片轉自三立新聞台 台南派出所前隨機砍人!不是單純傷害這麼簡單 律師帶你一次看懂刑責、羈押關鍵與被害人能做什麼 今日台南市發生一起派出所前隨機持刀砍人事件,造成三人受傷,其中一人更因大量出血緊急送醫,引發社會高度不安。 不少民眾直覺認為「只是傷害案」、「模仿犯罪」,但實務上,這類隨機暴力行為,刑事責任往往遠比想像嚴重,甚至可能涉及重罪與長期羈押。以下由律師角度,帶你一次看懂。 一、隨機砍人,可能成立哪些刑責? 1️⃣ 傷害罪 (刑法第277條) 若行為人持刀攻擊他人,造成受傷,最基本即成立傷害罪。 👉 法定刑: 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萬元以下罰金 但注意,這通常只是「起點」。 2️⃣ 重傷害罪 (刑法第278條) 若被害人出現下列情形之一,就可能升級為重傷害: 大量失血、危及生命 重要器官受損 永久性功能障礙 👉 法定刑: 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 若因而致死,最重可至無期徒刑 本案已有「大量出血」送醫情形,檢警實務上高度可能朝重傷害方向偵辦。 3️⃣ 殺人未遂罪 (刑法第271條) 若能證明行為人: 使用致命凶器(刀械) 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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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3日讀畢需時 3 分鐘


剴剴案一審判「無期徒刑、18年」!保母姊妹上訴裁定駁回保持原判決!
影片分享自中視新聞 愷愷案二審判決出爐 近期備受社會關注的虐童致死案(剴剴案),於 2026 年1 月27 日 在 高等法院 二審宣判。法院合議庭認定一審判決並無違誤,裁定駁回被告保母姊妹的上訴,維持原判結果:姊劉彩萱判處 無期徒刑、妹劉若琳判處 有期徒刑18年。此判決仍可向最高法院上訴。 一、案件回顧 ─ 非單純刑案,更牽涉兒童保護制度 本案原由為一名 1歲餘男童(化名「剴剴/愷愷」) 在寄養期間遭受長期凌虐,最終 因營養不良與多處外傷 於 2023 年 12 月 24 日病重送醫後不治。 檢方調查指出,保母姊妹在照護期間對男童施以包括綑綁、罰站、餵食腐壞食物、洗冷水澡等多項虐待行為,並導致男童多處傷痕。檢方於一審以 《刑法》傷害致死罪 及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關於 凌虐致死之罪 起訴兩人。 二、二審判決重點與法律解析 維持原判刑度二審高等法院認為一審法院認定罪責範圍、事實判斷與適用法條均無違法或重大不當,故駁回上訴、維持一審所判無期徒刑及 18 年刑度。 量刑與法律原則虐待致死情節惡劣且長期性強,在刑法上依法可處無期徒刑或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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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8日讀畢需時 3 分鐘


愛情詐騙假投資「刷卡換現金」詐騙一條龍 洗錢模式詐騙超過1.7億
影片轉自東森新聞 愛情詐騙假投資「刷卡換現金」詐騙一條龍 洗錢模式詐騙超過1.7億 近期台中地區爆發一件引發社會高度關注的「刷卡換現金」詐騙案,檢警查出該模式已經從單純詐騙延伸成結合假投資平台與資金洗錢的一條龍詐欺模式,不僅累計被害人數突破 50 人,累計刷卡超過 2,000 萬元以上,更導致被害人陷入循環性債務困境,不法所得資金超過 1.7 億元。 一、案情概要:從刷卡換現金到循環卡債陷阱 詐騙模式核心詐騙集團先以資金短缺、急需現金為由,吸引被害人向業者辦理 「刷卡換現金」 。實際上盜用被害人信用卡刷卡電子交易,並透過第三方支付將信用卡額度轉為現金給付被害人。被害人取得這筆現金後,往往再被誘導投入假投資平台繼續上當。 詐騙集團操作方式為掩飾非法操作,詐騙方以購買餐券、旅遊券等名義,讓刷卡行為看似合法商品買賣契約,實際則是變相套現。 被害現況與損害檢方調查發現,全案至少 50 名被害人被捲入,累計刷卡超過 2,000 萬元以上,債務循環不斷惡化。 二、檢警行動與刑事追訴進度 檢方專案追查並扣押資產台中地檢署指揮警方專案小組展開多波搜索行動,查扣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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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6日讀畢需時 3 分鐘


女實習生被賣場保全性侵 賣場判賠300萬
影片轉自年代新聞 保全性侵未成年實習生,為何「賣場總公司」也要連帶賠償? 高雄市一間大型賣場於 2022 年發生震驚社會的保全性侵未成年女實習生案件。加害的張姓保全遭判處 13 年 6 個月徒刑,並須賠償被害人及家屬 300 萬元確定。然而,張男拒不履行賠償義務,被害人轉而向去年才收購該賣場的總公司求償 。 高雄地方法院一審認定:賣場在安全管理上有重大疏失,判決總公司須負連帶賠償責任,同樣賠償 300 萬元,引發社會高度討論。 一、案件重點回顧 被害人身分:未成年女實習生 加害人身分:賣場保全 犯案手法: 事前竊取班表、鑰匙 午休期間將被害人拖入機房 持刀威脅性侵 事後以清潔劑沖洗身體企圖滅證 關鍵事實: 全程遭監視器拍下 因賣場安管人力不足,未即時發現與救援 二、刑事已判,為何還能向賣場求償? 很多民眾會疑問: 「性侵是保全個人犯罪,為何賣場要負責?」 關鍵在於民事責任的認定,與刑事責任不同。 雇用人、管理人責任 依《民法》規定,若企業在管理、監督上有過失,導致第三人受損,即便加害人是個別員工,企業仍可能成立賠償責任。 法院本案即認定: 賣場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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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1日讀畢需時 3 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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